二月份的27号,迷蒙中依旧透漏着少许的阳光。今天,我通宵了,5点多的时候躺了一会儿,最后迷迷糊糊的睡着了。令人兴奋的是我依旧可以照常起床。

[music1g play=138137]

什么日子这么重要么?听说,巧文要来看我。多年没见的一个家伙咯。我想想吧,要是在她家里遇到她的话,我会狠狠的摇她,直到她受不了,谁让咱俩这么铁呢?呵呵铁哥们重逢听说都这样,要不就是狠狠的抱住(这个有点不适合呀,毕竟是在地铁人流这么大的地方,让人家看到就不好,呵呵)所以,我想选择狠命的摇晃。

10点多的时候,她来电话了,说已经到公元前的站点了,叫我过去接她。

到了,见到一个好精致的家伙远远的矗立在人群里,黑色的衣服,好不突兀,但也标致异常。

过去的时候,忽然觉得狠命的摇晃不雅观,于是就拍了拍她肩膀,“哥们,吃饭了么?”

一句常人常用的问候语,在这个时候显得特别的熟悉,很旧,很古老,我回想到一年前的聚会。。。。。。

还是在她家里,一个非常活跃的女孩,脱兔??呵呵 差不多那个感觉。以前总是感觉她文采很好,善于交谈,和蔼可亲。如今的她,和蔼不减,但是却少了很多话了。
我一向不喜欢话多的人,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,除了巧。我挺喜欢她唠叨的。呵呵

之后,我们俩去了家乐福,买了个清补凉、一些鸡和猪肉外带一些零食,我说要煲汤给她喝。她淡淡一笑,说不必这么麻烦。但是我总是坚持己见,后来她同意了。
之后,去了一个小餐馆吃了一些可口的饭菜。

回到屋子,切好洗好那些东西之后,就开始了煲汤运动。其实说是我煲汤给她喝,可是从头到尾几乎都是她在弄。我只在一边看着,静静地。

看了下电影,聊了很久。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。直到了分别的时间。匆忙间喝了一些汤。之后就启程了。

我说我要送她到佛山的那边的地铁站,于是一个多小时的地跌挤迫开始了。从来我都很讨厌搭乘地铁,因为无论在任何时候,人流总是那么多,但是,我很喜欢它的快速。讨厌与喜欢的程度相当,所以,在赶时间的时候,我还是会选择地铁的。列车跨过了公园前,奔到了西朗,后又继续转到魁奇路。于是,出站。

临别了,觉得还有好多话还没有说完。最后终于,在嘴角扬起的那一刹那,吐出了平庸的两个字:“再见!”

依旧是那句熟悉得不得了的回复“Bye!”

望着巧文的背影渐远,心里卸下了一块大石。忽然,眼眶湿润了,我迅速转过身,往回走,没有回头。

…………

记下这一天的流水帐。

藏剑山庄原创文章,未经允许,禁止转载!

原文链接:https://blog.yanwen.org/archives/331.html